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黎萌)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文件,通報了檢察機關近期查辦的十二起檢察人員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這些案件分別是:
  (一)遼寧省沈陽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張東陽涉嫌受賄案
  2006年以來,張東陽利用擔任地方黨政領導和檢察長的職務便利及影響,為他人在拆遷補償、職務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賄賂,數額巨大。目前,張東陽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興安盟檢察分院原檢察長王秀春涉嫌貪污受賄案
  王秀春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多次收受賄賂,共計100餘萬元;貪污公款10餘萬元。目前,王秀春已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興安盟烏蘭浩特市檢察院原檢察長郭玉發涉嫌貪污受賄案
  2004年以來,郭玉發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或收受賄賂,共計59萬餘元;貪污公款22萬餘元。目前,郭玉發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湖南省岳陽縣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原局長夏惠陽受賄案
  2009年10月以來,夏惠陽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請托人所送現金6.5萬元。目前,夏惠陽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五)山東省青島市檢察院案管中心原臨時負責人孫屹峰受賄案
  1998年以來,孫屹峰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或索取賄賂,共計48萬餘元。目前,孫屹峰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
  (六)河北省石家莊市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原副處長劉建勇受賄案
  2011年6月以來,劉建勇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案件當事人賄賂12.2萬元。目前,劉建勇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七)河北省石家莊市贊皇縣檢察院法警隊原隊長杜月明涉嫌受賄案
  2013年7月,杜月明在參與查辦某專案期間,利用看守、監管的職務便利,為犯罪嫌疑人林某向外傳遞串供材料,收受林某親屬所送賄賂20餘萬元。目前,杜月明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甘肅省銀川市上前城地區檢察院原主任科員肖瑞田受賄案
  2008年,肖瑞田受吳某等人之托,利用職務影響力,幫助申請長途客運線路。肖瑞田以需要疏通關係、請有關領導吃飯娛樂為由,收受吳某等人現金14.5萬元。目前,肖瑞田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萬元。
  (九)山東省荷澤市單縣檢察院公訴科原助理檢察員裴仕偉徇私枉法案
  2012年11月,裴仕偉接受請托,為使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減輕處罰,伙同他人偽造虛假立功證明材料,被法院採信。目前,裴仕偉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十)遼寧省凌海市檢察院監所檢察科原科員王永全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案
  2012年初,王永全為幫助朋友追要欠款,偽造檢察機關公文印章,私自辦假案。目前,王永全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十一)江蘇省鎮江市檢察院清和園招待所原負責人王海鳴貪污賄賂案
  2004年以來,王海鳴利用職務身份影響,收受或索取賄賂價值人民幣60.6萬餘元。利用負責管理清和園招待所的職務便利,貪污公款5.5萬餘元。非法插手經濟糾紛,駕駛該院警車去企業查賬取證。目前,王海鳴已被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十二)遼寧省本溪市檢察院監所檢察處原副處長白佳卉違反辦案紀律案
  2014年1月,白佳卉利用職務便利,違反規定多次私自在羈押場所會見犯罪嫌疑人韓某,將會見情況錄製成音、視頻,向韓某家屬播放,並讓韓某家屬籌備辦事費用。目前,白佳卉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明確要求,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必須用比監督別人更嚴的要求來監督自己。少數檢察人員無視法律和紀律規定,執法犯法,以案謀私,以案謀錢,嚴重損害檢察機關形象,影響惡劣,教訓深刻。
  通報強調,廣大檢察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真正為人民執好法、掌好權。
  通報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紀檢監察機構要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切實把紀律作風建設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使辦案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加大懲戒力度,對違法違紀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原標題:最高檢通報12起檢察人員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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